節錄經濟日報報導
行政院院會9日拍板翻修經濟部所提《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草案,該法案原名稱為《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將於2021年底落日,修正後延長施行期限至2031年。
經濟部表示,修正草案分為四大重點,分別為:
- 納入新興生技領域
包括新增新劑型製劑、再生醫療、精準醫療及數位醫療 - 鼓勵研發與製造並重
研發與製造並重方面,研發投資抵減為研發支出的25%,每年最高抵減稅額達五成;CDMO(受託開發製造)的新設備投資抵減對於投資1,000萬元至10億元的全新機械、設備或系統,可選擇於當年度抵減營所稅額5%,或是分三年抵減3%,但以不逾當年度營所稅額三成為限。 - 引領資金投入
法人股東投抵讓每一年度股東投資抵減總額,以不超過營利事業當年度應納營所稅稅額50%為限;針對投資成立未滿十年且未上市/櫃生技醫藥公司,於同一生技醫藥公司達100萬元以上取得新股且持股滿三年,其投資金額50%可抵減個人所得稅額,上限為500萬元。 - 強化留才攬才誘因
明定生技醫藥公司高階專業人員因獎酬及技術投資人因技術入股而取得之新發行股票,持有股票且繼續於該公司任職或提供該公司之技術應用相關服務累計達兩年者,得於轉讓時以「轉讓價」或「股票取得之時價或價格」擇低課稅。
經濟部工業局副局長陳佩利說明,本次修法將CDMO納租稅優惠,並列為優先法案,力拚年底通過立院審議且在2022年上路。